预防接种服务何时能开放,是家长们关心的事情。2月27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为指导各市县科学、有序地开展疫情后期常规预防接种服务,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参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各市县参照《指引》组织开展本地区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期间预防接种服务。
哪些疫苗预防接种服务需要风险评估?根据《指引》不需要评估开展的疫苗预防接种服务包括:开展助产服务的医疗机构。其内设的产科接种门诊(室)应继续为新生儿提供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服务。各接种单位要继续为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母亲所生婴儿提供乙肝疫苗常规免疫接种服务。原来提供狂犬病暴露后和/或破伤风暴露后预防接种服务的门诊和接种单位,要继续为以上暴露者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辖区医疗机构和接种单位(包括接种门诊,以下相同)因发生新冠疫情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开展上述预防接种服务的,应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引导群众到可以提供上述服务的邻近接种单位获取接种服务。
除了以上所列疫苗接种服务外,市县辖区内接种单位是否开展其它疫苗接种服务,建议由市县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根据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综合评估后决定。
评估内容主要是本辖区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传播的风险,包括新冠肺炎病例发生情况、有无引起本地续发病例等疫情输入与传播的风险,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是否得到有效隔离管理、联防联控与群防群控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实施等疫情控制情况等。最后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开展预防接种。
接种场所每天预约接种人数不超过30人《指引》提出接种场所要做好接种场所通风换气和日常预防性消*。预防接种服务通道和接种区域要与其它区域隔离分开。接种单位应设立预防接种服务专门通道,与医院日常就诊和发热病例就诊通道隔开,受种者及其陪同人员避免与接种单位的临床医护人员、病人、就医者等接触。
《指引》提出预防接种管理要求。合理安排开诊时间,做好接种计划和预约。增加常规运转次数与天数,适当减少每次或每天运转预约接种人数,每天预约接种人数不超过30人,优先预约超过国家建议接种程序期限和快到期限的儿童,优先安排含麻疹成分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和百白破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通过短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