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预防接种门诊将逐步恢复预防接种服务。具体恢复的接种门诊公示和服务时间,以各县(市)、区公布的具体信息为准。
接种服务原则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为减少预防接种过程人群聚集,降低疾病传播风险,预防接种门诊将采取分时段预约接种。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会根据重点人群和重点疫苗对接种对象进行梳理,主动电话预约受种者,个别接种门诊可通过APP预约(详见相关门诊公告);尚未预约成功者,请耐心等待,不要自行前往。
预防接种须知
①为减少人员聚集,原则上每名1岁以下儿童陪同家长不超过2名;1岁以上儿童陪同家长限1人;成人接种不陪同。
②受种者和陪同人员须处于健康状态,且持有绿色“杭州健康码”,目前暂无法申请“杭州健康码”的未成年受种者需至接种门诊进行健康申报。
③受种者和陪同人员进入接种门诊接受服务时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无通气阀的口罩(无法佩戴口罩的儿童除外)。在接种门诊内应与其他受种者及监护人保持适当距离,建议至少在1米以上。
热点问题解答
1.推迟接种疫苗,是否会对免疫相关传染病发病带来影响?
杭州市近年来免疫相关传染病发病平稳,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形成了牢固的免疫屏障,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推迟疫苗接种对免疫相关传染发病影响不大。
2.需要多次接种的疫苗,因疫情需要推迟后续剂次的接种,是否需要重新补种?
不需要,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即可。因为已接种的疫苗抗原在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应答的同时也会产生免疫记忆,在遇到同样疫苗抗原再次刺激时会产生回忆反应,可使抗体升高,推迟接种或补种疫苗不会影响疫苗的效果。
3.13价肺炎疫苗、五价轮状病*疫苗等疫苗因有最迟接种月龄限制,若超龄是否可以接种?
需在规定的年龄段进行相应剂次疫苗接种,超龄不予接种。疫苗已接种过的针次对该疾病也有一定的预防效果。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原则和接种时限
疫苗种类
补种原则
疫苗接种时限
乙肝疫苗
若出生24小时内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即可。
无
卡介苗
出生体重<g的新生儿暂缓接种,待体重达到g后接种。
未接种卡介苗(BCG)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3周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4周岁儿童不予补种。已接种BCG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
有,<4周岁。
脊灰疫苗
1.对于脊灰疫苗迟种、漏种儿童,补种相应剂次即可,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4周岁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4周岁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补种时两剂次脊灰疫苗之间间隔≥28天。
2.无论在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或者常规免疫中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前2剂次接种脊灰灭活疫苗(IPV)。
3.对于仅有口服Ⅰ型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活疫苗(bOPV)接种史(无IPV或三价脊灰减*活疫苗(tOPV)接种史)的儿童,补种2剂次IPV。
4.既往已有tO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而无IPV免疫史的迟种、漏种儿童,用现行免疫规划用b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无
百白破疫苗
1.3月龄-5周岁未完成百白破疫苗(DTaP)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前3剂次每剂次间隔≥28天,第4剂次与第3剂次间隔≥6个月。
2.≥6周岁接种DTaP和白破疫苗(DT)累计<3剂次的儿童,用DT补齐3剂次;第2剂次与第1剂次间隔1-2月,第3剂次与第2剂次间隔6-12个月。
有,6周岁使用DTaP,6-11周岁使用DT(儿童用)。
白破疫苗
>6周岁未接种DT的儿童,补种1剂次。
有,<12岁。
麻腮风疫苗
未完成2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使用麻腮风疫苗补齐。
无
乙脑减*活疫苗
未接种乙脑疫苗者,如果使用乙脑减*活疫苗进行补种,应补齐2剂,间隔≥12个月。
无
流脑疫苗
未接种流脑疫苗或未完成规定剂次的,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流脑疫苗的种类:<24月龄儿童补齐A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剂次,≥24月龄儿童补齐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C)剂次,不再补种MPSV-A。
有,MPSV-A:<24月龄;
MPSV-AC:无。
甲肝减*活疫苗
未接种甲肝疫苗者,如果使用甲肝减*活疫苗进行补种,补种1剂次。
无
来源:市卫健委
值班编辑: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