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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体检检查项目及注意事项,千万不要等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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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朋友向老师询问,年什么时候安排高考体检?

就往年的安排来看,各地区的时间不一样,大体集中在三月份,考生根据学校的通知配合进行就可以。

高考体检是高考过程中重要且必要的一环,关乎到志愿的填报、录取及未来的职业发展。那么高考体检往年检查哪些项目?有何注意事项?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哪些情况会受到限制?老师为大家整理了下列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大家提前了解!

往年高考体检检查项目

血液检查——主要查肝功能。

内科检查——主要查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外科检查——主要有人体测量(身高、体重)、望诊、四肢关节脊柱活动功能检查、全身检查。

眼科检查——主要查视力、色觉、眼病等。

耳鼻咽喉科检查——主要查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

口腔科检查——查唇腭、口吃等。

胸部透视——主要查肺部、心脏、肋骨、胸膜、胸壁纵膈、支气管。

高考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年情况,仅供参考,以下内容转载自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建议考生体检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将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

考生体检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首先要保证较充足的睡眠。其次要注意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避免受伤等。第三,建议体检前尽量不服药物、不吃保健品。若因疾病医生要求不能停服的药物还可以服,体检时应向医生讲明。第四,体检前应做好个人卫生,体检当天尽量穿宽松方便穿脱的衣服,勿携带贵重物品。抽血检查一般在上午进行,由于需要空腹抽血,所以不要吃早餐。

提前掌握体检的流程,正常参加检查,放松心情不紧张。

考生应提前向本地招生考试机构了解体检的流程,按照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时放松心情,避免因心情过于紧张而导致体检结论不能如实反映身体状况。如体检量血压时,有的考生缺乏常识,在精神没有平稳时急于检查,影响了血压的稳定,出现血压升高的现象。又如,检查眼科有两方面的内容,即视力和色觉。在做这两方面检查时应格外注意:①在查视力时不要用遮盖物压迫眼球,以免影响正常结果。②在色觉检查时,医生要求受检者在指定时间内辨认色盲本内的数字或图形,因此,在受检时不要一翻开色盲本就立即回答,而应看准后再回答,但不要犹豫不决,超过规定时间才回答,这会被误定为色盲或色弱,而影响某些专业的录取。

配合医生,实事求是,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与体检医生积极配合,如实回答医生提出的问题,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得由他人替检,不得弄虚作假。视力不好的考生,体检时不要戴隐形眼镜,佩戴义眼或佩戴助听器的考生体检时向体检医生讲明,否则最终吃亏的还是考生自己。考生尤其要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因隐瞒病史,在入学后的体检复查时被查出,仍会被高校退回,请考生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特别提示

体检是高考极为重要的环节,也是高校在录取考生时的重要参考,某些时候甚至重要过高考成绩,每位考生都马虎不得。小伙伴们,重视起来,千万不要因为身体问题耽误录取。

以下为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7、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治[]号文件执行。

2、*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7条内容为公安类院校体检要求。

综合整理自: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文件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封面图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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